紅網鼎城7月22日訊(通訊員 丁建英 高琴 徐英 賀延安)一女子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潛逃兩年後,因丈夫毆打他人被抓,她作為證人被傳喚到公安機關而案發。7月22日,被告人婁某因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2011年7月,湖北籍女子婁某與其夫來到常德市鼎城區武陵鎮租用房東陳某房屋經營賓館,由於管理不善,生意一直不太景氣。2012年6月底合同即將到期時,婁某向陳某提出不再續租,並要求退還當初所交的一萬元押金,陳某以種種理由拒不退還,婁某多次協商未果心生恨意。為發泄不滿、報複陳某,2012年7月的一天凌晨,她持剪刀將其租用三層樓室內所有電器的電線剪斷,將被子、床單、窗帘及沙發等物品劃爛,並留下20多張謾罵陳某的紙條後潛逃,房東陳某遂報警。經鑒定被毀物品總價值為18830元,婁某則被列為網上追逃對象。此後,婁某隱姓埋名,先後在江浙、北京等地做生意。2014年6月1日,婁某丈夫在北京因毆打他人被抓,她作為證人被傳喚到公安機關而案發。
  當事人雙方因房屋租賃押金產生矛盾,本應通過協商或民事途徑予以解決,婁某卻採取如此極端的方式“維權”,不僅侵犯了他人的私有財產,也將面臨法律的懲處。  (原標題:女子毀壞他人財物潛逃兩年 因出庭作證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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