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正在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一些專家學者以及來自法律實務部門的人士表示,必須高度重視不動產登記審查環節,確保不動產隨身碟登記的真實性,對“由誰來審查,錯了誰負責”的問題進行相應的制度設計,或可借鑒國外經驗引入公證制度,更好地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為保障登記真實、合法,登記審查的範圍必須包括對申請登記主體、登記物以及引起物權變動法律關係的審查。”中國新竹房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民法室主任孫憲忠教授說。
  引起物權變動的因素包括房地產買賣合同、抵押合同、繼隨身碟承等民事法律行為。孫憲忠提出,這些行為如果不真實、不合法,會導致登記不真實,進而帶來登記撤銷、登記賠償等不利後果。孫憲忠介紹,《物權法》規定了“因登記錯誤,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登記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房屋等不動產動輒價值成百上千萬元,不動產登記機構在審查中如果出錯,就可能造成重大賠償。
  “在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審查職能是交由第三方法律專業機構來行使的。”孫憲忠說,例如德國、法國的公證人,日本的司租屋法書士等,既實現了專業性審查,保障登記的真實、合法,同時也保障了登記的穩定,分擔了登記機構的法律責任。
  (原固態硬碟標題:專家建議不動產登記引公證制度確保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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